“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出台 智慧渔业、水产品电商迎来巨大红利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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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99 | 回复0 | 2022-3-11 20:23: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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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对“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高质量发展作出系统部署。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有关负责人就《规划》制定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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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问1:请介绍一下《规划》编制的背景?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数字经济是把握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机遇的战略选择,要推动制造业、服务业、农业等产业数字化,利用互联网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链条的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对加快发展智慧农业、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出了要求、作出了部署。



“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向农业农村各领域渗透融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信息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智慧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农产品电商快速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逐步应用,数字乡村建设起步良好,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已经成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新手段新动能。



“十四五”是农业农村信息化从“盆景”走向“风景”的关键时期。从发展机遇看,一是“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领域成为政策高地,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二是发展数字经济已经成为国家战略,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农业农村领域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空前活跃,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三是在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下,农村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内循环的增长极、消费增长的新兴力量。从面临挑战看,主要还存在网络基础设施不足、创新能力不足、有效数据不足、人才不足等突出短板。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顺应国内外新形势新变化,推动“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加快发展,更好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按照《“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上位规划总体部署,我们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规划》。《规划》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是“十四五”时期推进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指引性文件。



Q

问2:《规划》提出了哪些发展目标?

答:在目标设置上,我们立足现有发展基础,统筹考虑工作的延续性,以及目标的指引性、可实现、可考核,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提出了总体目标和4方面具体目标。《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25年,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能力显著增强。



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的目标。一是智慧农业迈上新台阶,农业生产信息化率达到27%,农产品年网络零售额超过8000亿元,建设100个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认定200个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二是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基本建立,建成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基本形成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一张图”,大数据应用场景不断丰富,数据要素价值逐步显现。三是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化成为完善乡村治理的重要手段,“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向乡村延伸,农村信息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农民数字化素养大幅提升。四是信息化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关键核心技术与产品取得新突破,建成60个以上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Q

问3:《规划》部署了哪些重点任务?

答:《规划》对以往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按照生产、经营、管理、服务4个环节部署的方式作出了重大创新。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工作定位,紧紧围绕保供、衔接、禁渔、建设、要害、改革重点任务,《规划》提出充分发挥数据生产要素作用,解放和发展数字化生产力,全面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促进农业全产业链数字化转型,提升乡村治理和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引领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具体包括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



一是发展智慧农业,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这是“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的主攻方向,重点是聚焦行业发展需求,提升农业生产效率。从智慧种业、智慧农田、智慧种植、智慧畜牧、智慧渔业、智能农机和智慧农垦七个方面进行全面突破。



二是推动全产业链数字化,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率。重点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互联网融合应用,加速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电商-追溯”各环节数字化改造升级,形成农业全产业链信息流闭环。



三是夯实大数据基础,提升农业农村管理决策效能。重点建立健全农业农村数据资源体系,深入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应用,推动数字政务能力建设,实现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



四是建设数字乡村,缩小城乡数字鸿沟。重点是强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推进乡村治理数字化,发展乡村信息服务,培育乡村数字经济,全面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五是强化科技创新,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支撑能力。重点是强化科技创新体系,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壮大农业农村信息化产业体系。



Q

问4:《规划》部署了哪些重点工程?

答:在“十三五”时期实施的数字农业项目基础上,针对农业生产管理面临的迫切需求和关键短板,以提高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为两大核心目标,《规划》设立了3大工程。



一是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工程。“十四五”期间,在全国建设种植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种业等5类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立贯通信息采集、分析决策、作业控制、智慧管理等各环节的智慧农业集成应用体系。



二是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利用现有软硬件基础,改造提升“农业农村云”基础设施,升级完善农业农村数据采集系统,建设农业农村数据“一张图”和大数据分析通用系统,形成统一的国家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



三是智慧农业技术创新工程。面向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创新重大需求,建设一批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和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开展基础共性、战略性、前沿性智慧农业技术研究,重点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智慧农业创新技术产品。



Q

问5:如何落实好《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答:制定和实施五年规划,是我们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凝聚各方共识、合理引导市场预期的重要手段,要积极调动各方力量、协同各种政策资源,确保“十四五”农业农村信息化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我们重点从六个方面保障《规划》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抓好规划落实,细化落实措施,明确时间要求,强化工作力量,确保规划任务落地见效。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积极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形成推进合力。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将智能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加大对智能、复式、高端产品的补贴力度。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调整优化资金使用结构,支持农业农村信息化重大项目建设。有序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入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



三是完善监测评估。加强对规划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成效分析,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建立农业生产信息化率指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体系,并开展监测。



四是充实人才队伍。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人才梯队建设和科技创新团队支持,培育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军人才。加强农业农村信息化技术人员培训,培育一批掌握智慧农业技术的农民。



五是强化网络安全。



六是深化国际合作。完善国际交流机制平台,引进先进技术和优秀人才,加强关键技术、产品的合作研发。参与国际规则、标准制定,推进相关标准和产品认证互认与合作,支持国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积极促进农业信息、市场流通等服务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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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现状



“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部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大力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向农业农村各领域渗透融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十四五”时期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信息化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十三五”末,全国行政村通光纤和通4G比例均超过98%,5G加速向农村地区覆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地区平均下载速率超过70M,基本实现农村城市“同网同速”。农村宽带用户总数达1.42亿户,农村网民规模达3.09亿,农村居民平均每百户拥有移动电话261.2部,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达55.9%,城乡互联网普及率差距较2015年末缩小逾10个百分点。首颗农业高分观测卫星成功发射,为高精度、定量化监测农业生产过程和农业资源环境要素提供了有效支撑。



智慧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截至“十三五”末,累计投资建设81个数字农业试点项目,认定210个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示范基地,推广426项农业物联网应用成果和模式,带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各领域各环节融合应用。超过60万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配置基于北斗定位的作业监测和智能控制终端。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保有量突破7万台,作业面积近2.2亿亩。升级改造海洋渔船通导与安全装备14万余台(套),建设数字渔业岸台基站240座。建设应用国内首个作物育种云平台,建成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



农产品电商快速发展。部署实施农业电子商务试点、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2020年起组织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农产品电商支持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开展电商“平台对接”专项行动,组织电商企业开展“庆丰收消费季”等系列促销活动。实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新增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仓容近500 万吨。创建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立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制度。2020年全国农产品网络零售额5758.8亿元,比 2015年增长2.8倍。



农业农村大数据逐步应用。推进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建设一批数据综合平台和专题数据库,初步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粮、棉、油、糖、畜禽产品、水产品、蔬菜、水果等8类15个品种的全产业链大数据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总结推广38项农业农村大数据实践案例。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开设数据频道,编制发布全国农产品批发价格200指数。连续举办中国农业展望大会,覆盖农产品主要品种的农业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形成。



数字乡村建设起步良好。实施数字乡村发展战略,开展国家数字乡村试点,探索数字乡村发展模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数字乡村治理实践,“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向乡村延伸,“互联网+党建”在农村基层全面铺开。初步建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集体资产实现在线管理、审核、监控。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深入实施,截至“十三五”末,共建成运营益农信息社45.4万个,累计提供各类服务6.5亿人次。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十三五”期间累计受众近1亿人次。



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推进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农业信息技术学科群”和“农业遥感学科群”建设,建成21个重点实验室和科学观测实验站。建设8个国家数字农业农村创新中心、分中心,推动信息化技术装备研发创新。水产集约化养殖精准测控、家畜智能饲喂装备等一批关键技术装备取得重大突破。在21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中增设智慧农业岗位专家。成立农业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加强标准制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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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渔业这样做



推进智慧渔场建设,加快池塘、工厂化循环水、深水网箱、鱼菜共生等养殖模式的数字化改造,推进水质在线监测、智能增氧、精准饲喂、尾水处理、疫病防控、水产品分级分拣等技术应用。



推广渔船卫星通信、定位导航、鱼群探测、“插卡式AIS”、电子监控、电子渔捞日志等船用终端和数字化捕捞装备,开发电子观察员、捕捞机器人,实现远洋捕捞渔船实时监控和精准捕捞。



推进海洋牧场信息化建设,开展深远海养殖平台、无人渔场等先进养殖系统试验示范。



建设完善渔业渔政管理信息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沿海和长江禁渔监管信息化能力建设和智慧渔港建设,提升渔业渔政管理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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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产品电子商务



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



积极拓展农产品网络销售渠道,完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构建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格局。



鼓励多样化多层次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模式创新,发展直播电商、社交电商、县域电商等新模式,综合利用线上线下渠道促进农产品销售。



推动农产品电商规范有序发展,加强农产品网络品牌建设、品质管控和售后服务,引导农产品电商企业逐步从价格竞争向品质竞争转变。



继续发挥农产品电商在助农增收致富的重要作用,推动脱贫地区农产品上网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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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产品仓储物流信息化



加快农产品仓储物流信息化建设,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农产品全链条智能物流体系。



鼓励农产品产地专业市场、农产品仓储物流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加大传感器、记录仪、电子标签及自动识别终端、监控设备等应用,实现对进出库、运输﹑交易等全程数字化管理。



建设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数字化服务平台,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物流供需匹配、提升设施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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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



大力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探索部省市县四级风险监测在线化、数字化管理,提升风险预警、专项整治、执法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完善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功能,推广应用“承诺达标合格证+追溯码”模式,努力推动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程可追溯。



推广使用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电子诚信档案,开展信用动态测评和分等分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化能力。



鼓励运用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探索推进“阳光农安”,开展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内容综合: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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