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氮的危害和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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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377 | 回复1 | 2021-1-25 18:3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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氨氮在水中以氨(NH3)和铵(NH4+)两种形态存在,后者对养殖动物类无毒性,而非离子态的氨氮(NH3—N)对养殖动物类有较强的毒性。氨具有较高的脂溶性,它通过鳃和皮膜进入养殖动物体,损伤鳃表皮细胞,使血液和组织中氨的浓度升高,降低血液的载氧能力,使血液pH值升高,从而引起养殖动物体内多种酶的活力异常变化,反映为机体代谢功能失常或组织机能损伤,使养殖动物体不能正常反应,甚至由于改变了内脏器官的皮膜通透性,造成渗透调节失调,引起充血,呈现与出血性败血症相似的症状,并降低养殖动物体的免疫力,影响养殖动物类的生长。
氨氮的毒性与池水的pH值及水温也有着密切的关系,水体温度和pH值愈高,其毒性愈强。这也是养殖动物类为什么在夏季,当池水中pH值超过9时,易发生氨中毒的原因所在。而且,同一养殖动物类的养殖动物种比成养殖动物对氨氮耐受力弱;不同养殖动物类对氨氮的耐受力也不同。


氨氮急性中毒有以下症状

A.养殖动物溜边漫游,大白天浮头不散,养殖动物群出现挣扎、游窜现象,并时而出现下沉、侧卧、痉挛等症状。



B.呼吸急促,口裂时而大张。



C.鳃盖部分张开,鳃丝呈紫红色或紫黑色,有时出现流血现象。



D.鳍条舒展,基部出血。



E.养殖动物一般体色变浅,体表粘液增多。死亡前眼球突出,打开腹腔,血液不凝、血色发暗、紫而不红;肝、脾、肾的颜色均呈紫褐。
对虾蟹类:体表粘液增多,体表充血,颤拌痉挛、狂游、鳃丝肿胀、脱落。


氨氮控制指标

淡水生物对NH3适应的浓度范围为0.02-2.00mg/L,我国水质标准规定氨氮小于0.5mg/L,《渔业水质标准》中规定:水产养殖生产中,应将氨的浓度控制在0.02mg/L以下。实际养殖中不应超过0.6mg/L。在对虾养殖过程中要求氨总量不超过0.5mg/L,氨氮含量在0.2mg/L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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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跳鱼 | 2021-1-25 18:39: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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