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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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690 | 回复0 | 2021-3-23 19: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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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助推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2021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继续组织开展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近日印发《2021年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方案》,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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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水产养殖用兽药减量化使用,加快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助力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2021年,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以下简称“总站”)继续组织北京等14个省份水产技术推广站(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的,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了解和掌握水产养殖动物主要病原微生物的药物敏感性变化规律,指导科学安全用药,持续推进水产养殖用抗菌药物减量化使用。强化耐药性监测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构建水产养殖动物病原微生物耐药性监测技术体系。着力提升水产技术推广机构服务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能力,切实为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供支撑。
二、工作内容

(一)采样点选择。各地按照当地重点养殖品种设置采样点3个以上。采样点原则上与“水产养殖病害测报点”或“渔情信息采集点”或“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骨干基地”相结合。

(二)采样时间与数量。4~10月,每月至少采样1次。每种病原微生物采集30株以上。对于健康无症状的养殖动物,重点从体表和肠道分离细菌;对于已发病出现明显症状的养殖动物,重点从病灶处分离细菌;对于濒死或死亡的养殖动物,重点从体表、鳃和内脏分离细菌。
(三)采样品种。草鱼、鲤、鲫、虹鳟、大菱鲆、大黄鱼、鳗鲡、乌鳢、加州鲈、罗非鱼、金鱼、克氏原螯虾、中华鳖等。各地根据实际养殖情况至少选择一种进行监测,除上述品种外,可自行增加品种。
(四)病原微生物种类。气单胞菌、假单胞菌、爱德华氏菌、链球菌、柱状黄杆菌、弧菌等。
(五)药物种类。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已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包括恩诺沙星、硫酸新霉素、甲砜霉素、氟苯尼考、盐酸多西环素、氟甲喹、磺胺间甲氧嘧啶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等。
(六)测试技术要求。在具备病原微生物培养、鉴定、保存、药物敏感性试验等工作条件和技术能力的实验室,分别测试每株菌对8种抗菌药物的敏感性。统一采用微量法开展水产养殖主要病原微生物药物敏感性测定,并按照96孔药敏试验板要求操作。
(七)病原微生物分离与鉴定。采用选择性培养基定向筛选试验要求病原微生物,各单位对分离纯化后的菌株留样保存,菌株应在-20℃以下温度加甘油保护剂冷冻保存,或用其它合适方法自行保存。采用生理生化试验或进行16S rDNA测序,比对后确定其种类。如病原微生物鉴定存在技术问题,可联系上海海洋大学胡鲲教授(手机号:15692165261),协助开展鉴定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将水产养殖动物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作为推动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推进落实。要强化组织领导,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顺利完成全年任务。

(二)争取工作支持。各地要积极主动与渔业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争取项目经费支持。除总站为各参与单位配置的一定数量药敏试验板外,各地还可结合工作需要,自行采购药敏试验板,增加采样数量和试验频次,确保普查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三)强化用药指导。各地要及时汇总分析药敏测试结果,组织专家分析研判针对特定病原微生物的最佳药物和有效浓度,及时指导养殖者规范、精准用药。通过举办技术培训、观摩交流等活动,提高科学用药技术的普及率和到位率,促进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四、进度安排


(一)部署阶段
3月,总站研究制定2021年水产养殖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任务,采购96孔药敏试验板并分发至承担任务单位。各单位参照总站工作方案,制定本辖区病原微生物耐药性普查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

4~10月,各单位应设置固定采样点,并根据本辖区实际养殖发病情况,增设临时采样点,进行样品采集,病原微生物分离、纯化和鉴定,开展药物敏感性试验。

(三)总结阶段

11月,各单位将药物敏感性测试结果汇总分析,形成本辖区的耐药性普查分析报告,于11月30日前报送总站质量安全处。

五、联系人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质量安全处:
宋晨光、陈艳

电话:
010-59195495、010-59195496

邮箱:

sczlaqc@163.com

来源: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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