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硬核!这里一次性奖3万元,支持家庭农场发展,水产养殖还可放款条件

[复制链接]
查看3054 | 回复0 | 2021-5-23 19: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近日,安康汉滨区近日出台《汉滨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凡是认定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每个一次性奖励3万元。《办法》从2021年6月11日起施行,2023年6月11日止。
1621771157105175_813.jpg
据悉,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必须达到以下标准:已纳入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从事产业符合当地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土地租赁期5年以上(流转期限内无转包)。

从事种植业,粮油作物耕种面积80亩(含托管)以上;从事果业、蔬菜、茶叶、魔芋、苗木、花卉等经济作物5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肉禽年出栏1万羽以上,蛋禽存栏3000羽以上,生猪年出栏200头以上,奶牛存栏2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20头以上,肉羊年存栏100只以上,奶山羊存栏100只以上;从事经济林经营,规模30亩以上;从事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等其他特色农业产业,可适当放宽条件。种植业、养殖业、经济林业等,正常年份农产品年销售总额达到15万元以上;种养结合或特种种养业、水产养殖、休闲农业等其他特色农业产业,正常年份农产品年销售总额达到12万元以上。‍

《办法》中指出,汉滨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是指发展产业优势明显、规模适度、生产集约、管理先进、效益明显、示范引领作用强、辐射带动效应好的家庭农场。汉滨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负责初审、推荐、日常管理和监测,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复核、评定、监督和指导工作。

据了解,汉滨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采取自愿申报原则。汉滨区政府每年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区级示范家庭农场奖励,对认定为区级示范家庭农场的,每个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申报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享受国家、省、市奖励的政策及标准。

本文来源:二三里客户端
水产通,水产养殖一点就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