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对虾拉倒市场,竟然因为这个原因,损失惨重!

[复制链接]
查看589 | 回复0 | 2021-6-28 14:49: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x
“我们同在一家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水产,端午节当天,我们合作贩了一车对虾销售,但市场管理方认为这是窜摊经营,对我们停业整顿三天的处罚,给我们造成很大损失。”近日,柯桥区新农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户宣女士向记者反映,市场管理方的做法不合理,造成损失不说,今后她再也不敢跟其他经营户合作,这样生意太难做了。



17日上午,记者来到柯桥区新农农产品批发市场,宣女士和李女士两户人家的水产摊位在不同的区域,但卷闸门都关着,门口站着多名保安。“这三天(6月16日至6月18日)停业整顿,不能营业,我们按照上面的要求来执行,有事你直接跟领导去反映。”在现场,市场保安谢师傅不停地劝说着两人。
1624862972827241_666.jpg
因为不能经营,宣女士说他们损失惨重,这两天进的龙虾等水产品大量死亡。经过协商,宣女士的店门被打开,记者发现店内的电已被市场管理方暂停,一些死亡的龙虾集中放在一只大盆里,散发出臭味。随后,记者又来到李女士的店内,也发现同样的情况。




为何被停业整顿呢?宣女士说,端午节当天,她和李女士合作,直接从养虾基地贩了一车对虾过来,起初是分开销售,后来李女士又过来帮她销售,由于价格比较便宜,遭到了同行举报。不久后,市场管理方工作人员赶来,认为他们这样属于窜摊经营,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对他们进行了警告,后来又作出停业整顿处理。“我们同在一个市场内卖水产,相互合作并没有过错,市场管理方也没有明文规定不能合作,这样做实在太霸道了。”宣女士说。



柯桥区新农农产品批发市场常务副总经理徐水根说,宣女士和李女士两家摊位在不同的区域,按照市场规定,这两个区域是独立招商、分开经营的,经营户间互相合作,需要征得管理方同意,不能将商铺交给他人交易,否则属于窜摊经营。事发后,他们对两家经营户予以警告,并开具《违规行为处理通告》,要求他们签字,但被拒绝,最终才作出停电停业整顿处理。“禁止窜摊经营我们还没有正式发文,相关规定尚在完善之中,但我们在会议上经常强调,不允许发生这一行为。”徐水根说。



我市法律界人士说,市场管理方尚未出台明文规定,就擅自对经营户停电、停业整顿,这一做法的确过于强硬,也缺乏相应的依据,经营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市场管理方赔偿损失。如果市场管理方在日后出台的制度中,对窜摊行为有明文规定,经营户不认可,也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来源:书香拾贝
水产通,水产养殖一点就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