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虾塘口交易买卖纠纷,造成养殖户5万余元损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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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87 | 回复0 | 2021-7-2 13: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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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警惕卖虾纠纷,维护自身利益


一场对虾塘口交易买卖纠纷,造成养殖户5万余元的经济损失,谁来负担?

6月23日下午,湖北武汉烽火物流海鲜公司(以下简称买方)车牌号为鄂A一UT868拉虾水车车主到如东县万农近海村养殖户张永昌(以下简称卖方)塘口看虾。看虾时,卖方说:“我的虾在脱壳,可能软壳多,过几天再卖。”

买方说“没有事的,我们公司收虾有折耗的,我们明天来装虾,你今天用点补钙的药就行了。”买方看虾是满意的,买卖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塘口31一32头的虾,以每斤19.5元成交,买方缴了5000元定金给卖方。

6月24日凌晨,买方的拉虾水车就赶到卖方塘口装虾,起捕下网前,卖方说“你们先捞一网看看,虾儿脱壳,软壳多就不要捞了,软壳到时也要算斤量的。”

买方说:“没有事,我们公司收虾有损耗的,反正我们认的货都算斤量。”就这样,起捕正常进行着。当水车装到3550斤时,买方突然叫停,并说,虾软壳太多,烽火公司不要这个货了。卖方急切的说:“好的,没有起捕的不要可以,装到车上的要如数按约定付款。"

买方说:“不行呀,关键是车子上的虾,公司也不要了”他们要卸货走车。

卖方说“绝对不行,已上车的虾一定要付款走车,否则车子不好走。"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争论不停。期间,卖方为了要尽快处理此事,作出让步,让价至18元每斤的价格,以求及早处理。而买方一直以公司不同意为由,未能达成一致。


为此,卖方报警,请求警方主特公道,当地派出边防所三次出警,加之本地中介多次调解末果。此事一直僵持到6月25日中午,25日下午一点半钟左右,买方水车趁卖方不注意,将拉虾水车开走了。卖方又一次报警,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协调,买方把水车装的虾拉入市场出售处理,付给卖方14000元。

事情还没有结束,此次塘口对虾买卖纠纷,造成卖方55225元的经济损失,由谁承担。卖方正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挽回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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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这期塘口买卖纠纷实属罕见,是如东对虾销售交易史上绝无仅有的。如东县南美白对虾协会认为:

第一,湖北武汉烽火物流海鲜公司收购人员无视行业规定,不信守买卖约定,违背行业道德,致使鲜活对虾因延长存放时间而死亡,所作所为是毫无道理的,也是对虾行业所不能允许的。

第二,如东对虾协会支持张永昌养殖户依法维权。


第三,协会提醒各养殖户,如东各虾中:为了防止类似纠纷的发生,要关注湖北武汉烽火物流海鲜公司的拉虾水车,要谨慎交易,要拒绝与鄂A一UT868拉虾水车进行塘口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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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孙琛教授及其团队到我县调研考察

6月25日,国家虾蟹体系经济岗位专家、上海海洋大学孙琛教授及其团队到我县调研考察小棚虾养殖及发展情况,帮助养殖户剖析和解决,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专家们对如东生物絮团养殖颇感兴趣,十分关注养殖尾水的达标处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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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南美白对虾销售信息


今天的南美白对虾销售价格:

规格在25头、每斤23元左右;30头不超、每斤21一22元;35头、每斤19一20元;40头左右、每斤18一18.5元。


来源:如东县南美白对虾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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