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塘遭遇偷钓,塘主却因做了这些事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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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494 | 回复0 | 2020-6-28 17:5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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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是很多人喜欢的一项消遣娱乐活动,海门的袁先生和周先生也有这个爱好,只是他们经常在夜间,去人家承包的鱼塘偷钓,这引起了鱼塘主人吴某的不满,把他们给打了一顿还敲了一笔钱。不过,近日,吴某也因此被海门法院判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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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人吴某在海门承包了一片鱼塘养鱼,期间经常发现鱼塘内有人在偷钓,为此吴某专门安装了监控。去年年底的一天夜里,吴某在监控视频中发现,有人正在自己的鱼塘里钓鱼,便立即赶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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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到以前鱼塘里也被偷了鱼,但是没有抓到人,这次抓到人就要狠狠敲一笔,补偿以前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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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某和妻子带着两根钢管和自己养的一条德国牧羊犬,来到被害人袁先生和周先生的钓鱼点,也算是人赃俱获,吴某夫妻俩还从他们两人那儿索要到了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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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用拳头拳击被害人的脸部,还有一个以报警威胁,还有一个是用带去的钢管威胁,从被害人那边强行索取人民币1万元,还有两千元的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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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先生二人从吴某的鱼塘出来后,就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后来被告人吴某也主动归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近日,海门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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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或者是言语威胁等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超过四千元的构成敲诈勒索犯罪,对被告人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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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钓鱼也要依法进行,不能到私人的鱼塘去偷钓,否则就属于盗窃行为,需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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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承包鱼塘的人,抓到了偷钓鱼的人,一定要依法处理,不能采取殴打威胁等行为,甚至是强行索取他人财物,如果数额达到四千元以上,或者是有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行为的,是要构成敲诈勒索犯罪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刑的,所以要引以为戒。
本文来源:南通新闻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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