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户,使用兽药要谨慎,已有养殖户违规使用,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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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4348 | 回复0 | 2021-9-15 13:00: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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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整治暨违禁药品销毁现场会在海州区板浦镇善后河码头举行,此次现场会由海州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海渔支队、市水警支队、板浦镇及锦屏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及养殖企业代表参加现场会。现场集中公开销毁噬弧杀星、三联生物噬菌王等禁用药品135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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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海州区渔政监督大队在开展辖区内水产养殖用药专项执法检查时,在某南美白对虾养殖单位仓库中发现了数量较大的噬菌蛭弧菌微生态制剂,该药品是农业农村部第2294号公告中规定停止使用的81种兽药之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公告要求全面停止经营、使用该兽用生物制品。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相关法条,海州区渔政大队对涉事单位迅速展开了立案查处,查处并没收某品牌噬菌蛭弧菌微生态制剂135公斤,并处罚款一万元,目前罚款已缴清。该案件是2017年以来连云港市首个停用兽药违规使用处罚案件,具有较强的典型警示作用。




自全市落实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执法行动以来,各县区渔政监督机构持续加强水产养殖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监管,依法打击水产养殖违法用药行为,在全市逐渐形成了以案释法、以案震慑、以案促改、以案明责的正向推力。



截至目前,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累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共计152余人次,开展检查水产苗种“四级三场”、水产养殖生产单位60余家次,协助农业农村部完成产地水产品监测抽样6个,协助省级完成前三季度水产品例行监测、监督抽检等抽样196个,实现全市监督抽样水产品合格率为100%。发放各类宣传材料近3000份,发送公益短信近万条。


来源:中国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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