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重手!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复养!又一对虾养殖重镇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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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2600 | 回复0 | 2020-12-18 19: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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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地区关闭退出南美白对虾养殖


近日,因环境污染,江苏省南通市海门区发布了《关于要求配合做好关闭退出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开展环境污染监测》的通知。



关于要求配合做好关闭退出南美白对虾养殖场

用地开展环境污染监测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根据南通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未开展环境污染监测”的问题交办清单》,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海门区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未开展环境污染监测问题整改方案》(附件1),决定在海门叠石桥国际家纺产业园、海门港新区、三厂工业园区、临江新区、正余镇、余东镇等6个区镇(街道)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设置12个土壤污染监测点,采集土样进行盐分、有机质以及PH值等指标的监测和检测。



按照整改方案工作步骤,请各区镇(街道)高度重视迅速对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复耕面积及分布情况开展深入调查,全面摸清底数,并遴选面积不小于1亩的代表性地块作为监测点,做好监测点土壤采样,务必于12月5日前将《退出南美白对虾养殖复耕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土样统一送区土肥站,土样由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完成检测。
各区镇(街道)应做到管用结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成果,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和关闭退出后复养等情况出现。同时,根据第三方出具的土壤检测结果,结合复耕地块作物生长情况,做好复耕地块培肥改良工作。



附:1、海门区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未开展环境污染监测问题整改方案



2、海门区南美白对虾养殖复耕区土样采集田间调查表



南通市海门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

小组办公室(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代章)

2020年12月2日



附件1:

海门区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

未开展环境污染监测问题整改方案



一、整改事项



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未开展环境污染监测。



二、整改目标



在全区6个镇(区、街道)涉及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复耕区布设土壤污染情况监测点12个,分别采集土样检测分析,重点监测土壤盐分、有机质及pH。根据土壤监测结果、复耕地块作物生长情况,为后续有针对性开展快速改良利用技术指导提供科学依据。



三、牵头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四、配合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生态环境局、南通市海门区自然资源局



五、责任主体



各区、镇(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



六、完成时限



2020年12月15日



七、整改措施



1、摸清底数。据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前调查,经过2018年的专项整治及近两年的长效管理,全区6个镇(区、街道)共有9个村(居、社区)涉及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关闭退出,共平整、退出养殖面积589.04亩。平整后的589.04亩土地基本都进行了复耕,施用有机肥,种植水稻、小麦和蔬菜等,得到了初步培肥改良利用。在此基础上,由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区、镇(街道)对全区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复耕面积及分布等情况开展进一步调查,全面摸清底数。



2、科学布点。涉及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复耕的6个区镇(街道)全部开展土壤污染情况监测,复耕面积较小的临江、余东、三厂工业园区、海门港新区、工业园区5个区镇每个养殖场设1个监测点,复耕面积较大的正余镇每个养殖场设2监测点,全区土壤污染情况监测点总数12个。监测点由各区、镇(街道)在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选择有代表性的面积不小于1亩的地块进行确定。

3、采土检测。由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来完成检测任务。区土肥站负责技术指导,各相关区镇(街道)农业农村和社会事业工作局组织土肥专业技术人员到确定的土壤污染情况监测点地块现场采集0—20cm耕层土样。每个监测地块采用”S”形或棋盘式采样,采样点不少于15个,采样混合后不少于1kg。并对采样地块定位、拍照,记录经纬度,填写采样标签及地块基本情况调查表。各区镇(街道)监测点土样及调查表于12月5日前送交区土肥站。由区土肥站将土样统一送有资质机构,按相关标准重点检测土壤耕层盐分、有机质含量及pH。力争12月15日前完成检测。



4、管用并重。一是区、镇(街道)建立管护长效机制。巩固南美白对虾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成果,严禁新建、改建、扩建养殖,严禁关闭退出的复养。一经发现,提交区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纪检等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二是根据土壤污染监测点检测结果及复耕地块(不限于采样地块)种植作物生长情况,对盐分含量高于3g/kg、有机质含量低于6g/kg、田间种植作物生长较差的地块,继续综合应用配套完善内外三沟、增施有机肥、配方施肥、秸秆机械深翻还田、合理水旱轮作等技术措施,不断降低土壤盐分、培肥地力,加快关闭退出的南美白对虾养殖场用地复耕后培肥改良利用速度,使之及早恢复到正常的生产水平。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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